《我是歌手》VS《全能星战》:看娱乐节目是如何做产品的

摘要

媒介的进化是不可逆的,他本身没有好坏之分,但通过媒介传递的价值却是有好坏之分。

大学时代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是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还记得当时我坐在学校图书馆复习,做完一套题随手拿起这本书打算看一会儿解闷再做题,结果一看就是一上午。看完之后浑身冷汗,有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感觉。而实际上,惊醒我的其实并不是娱乐至死这个结论本身,而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媒介这个本体,以及媒介对个体产生的影响,这一点深刻的影响了我的世界观,此后我开始用 critical 的眼光看待媒介,也在这个基础上重建“自我”这个概念。这种感觉可能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不容易理解,我尝试用一个类比来解释:假设你是一条鱼,一出生就在水里,一直在水中生活,那么作为一条鱼的你,是根本没有水这个概念的,你能感受到身边环境的冷暖,盐分的变化,但你根本不知道是水的作用,因为你一直就浸泡在这个环境里,所以反而失去了对水感知的能力。

我们现在就生活在这种完全被娱乐浸泡的环境里,一切都在泛娱乐化,消费明星,制造新闻。然而媒介的进化是不可逆的,他本身没有好坏之分,但通过媒介传递的价值却是有好坏之分的。通常情况下,许多东西在经过媒介的包装之后,会很难看清他的真面目。

今天晚上看了两集《全能星战》,感觉真是糟透了好么,马上给在北京的好友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如果没看一定别看。总结一下我近几年看过的音乐类娱乐节目:

《我是歌手》尊重歌手,尊重音乐,也尊重观众,是一个以音乐为重心的视听类节目。 《中国好声音》以“声音”为概念,但实际上是一个选秀节目,观众和音乐没有位置,另外他过分挖掘“故事”挖掘草根,所以实际上是个大众娱乐节目。 而《全能星战》,已经基本脱离了音乐和大众娱乐了,他俨然已经是一个竞技类节目了(可以申请奥运会比赛项目了)。

《我是歌手》VS《全能星战》

最早看到《全能星战》明星阵容的时候,是很兴奋的,尤其对于跟笔者同龄的 85 后来说,可能共鸣会更大一些。八位明星中,除了最近几年才火起来的龚琳娜黄小琥,其他几位都是在 2000 之后的偶像艺人黄金时代中很活跃的人。2000 年周杰伦发行了第一张专辑,这之后“流行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开始大规模传播,港台大陆年轻的流行歌手、组合层出不穷,与之对应的产业结构上,大陆的音像店开始蔓延全国,CD 代替了卡带成为行业主流,各大电台电视台开始推出各种音乐排行榜节目,甚至二三线城市会有专门的付费点歌看 MV 的电视频道,那个时代音乐行业的繁荣是全面的,除了歌手,作词、作曲、制作人 MV 导演一下子都变成了明星。我当时买到一张专辑后会第一时间花上半小时仔细研读歌词本的每一个字,编曲、配器、唱片公司,录音棚信息全都看个遍,正是在周杰伦专辑的歌词本里,无数次的见到了钟兴民、洪敬尧和林迈可等制作人(假如不是《全能星战》我现在都不知道林迈可已经这么胖了)。这情景是现在生活在网络社会 MP3 时代以及 iTunes 模式时代的人无法想象的。因而,当看到这份歌手+制作人的名单时,我相信很多人会有很多期待,甚至用现在流行的矫情说法,这不亚于对过去的那个小时代的怀念。

但结果出乎我的预料,《全能星战》成了一档竞技类体育节目,不仅台上各位明星使出浑身解数比赛,台下也使出浑身解数讽刺对骂,甚至成为该节目最卖座的一点。当我们提到《我是歌手》的时候,我们能想起很多歌曲,比如林志炫演绎的《烟花易冷》,杨宗纬的《流浪记》,黄妈的《等待》等等。可我们提到《全能星战》,第一反应就是各位制作人的对骂,歌手、歌曲以及最终决定打分命运的观众都变成了附庸,因为他们确实太“娱乐”,太吸引眼球了。

这里面涉及到艺术评论与艺术的关系问题,在文学、音乐、绘画等文化艺术领域内,确实存在见仁见智这种情况,中国人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西方人说“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莱特”都是这个道理,在不涉及专业领域的语境探讨情况下,通常比较明智的评价标准是挡中央一直以来宣传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论(又名喜大普奔论),这个逻辑对于大众文化艺术我觉得是很正确的,当然针对大众文化艺术以外的专业领域“大多数”原则就不是决定原则了。这也是为什么现今看到的大多数节目(或者节目的最终阶段)都是用观众投票这种方式,专业评委都是放在次要和补充的位置,人民群众是革命基础,审美权也一样是还政于民,这样从政治立场上肯定了结论的合理性、无可辩驳性,因而被广泛采用。《我是歌手》中同样有评委的点评,但是他是作为补充在节目播出时才放,评委本身是大众评审的一员,他们的观点并不会影响大众,这很好的保证了每一个观众做出独立的判断,很大程度上尊重了观众的意志。然而,当“砖家”们(而且是多名“砖家”哟)被赋予了凌驾于观众之上的话语权之后,他们会竭尽所能的影响大众,这自然而然的就会诱发出各种煽动性话语,甚至相互的攻击,而在这种激烈的争辩后,有多少人又能当没听见还坚持以前的想法呢?

这种设定不仅弱化了观众的权利而且也影响了歌手和音乐本身。其实我们能看到,每个艺人以及音乐制作人对编曲做了很多工作,里面乐器的应用很丰富,歌曲安排也有意思,民歌场开始有邀请老腔,台湾原住民来助阵,这些都是很好的点,但根本没有人关心这些,大部分制作人全部陷入了概念掐架中,而且这也影响到了八位歌手,顺子辩解南泥湾的时候不自觉的就说了一句我也没R&B来唱民歌,挑陶喆的毛病,当时导演马上把镜头转到陶喆,他很郁闷的闭上眼睛皱了下眉。音乐类型是《星战》的埋下的又一个包袱。其实流行音乐发展到现在,本身是一个逐渐大众化平民化的东西,引入专业性的概念是很难探讨的话题,八位制作人的背景和教育也都有许多差异,对音乐类型的理解也不一样,这要怎么评判?在这一点上,节目本身根本就没想这个问题,这导致八位制作人坐下以后也渐渐发现了这个问题,因为其实他们这么多年做的也不是专业音乐也是流行,但不往专业领域靠就没法评判,而往专业领域靠就相当于又给自己挖坑,因而就开始不停的绕着类型概念这个虚无的东西扯来扯去,并没有针对音乐提出什么有意义的观点。再加上几颗老鼠屎积极营造出的不和谐气氛,连讨论的机会都没有,本来应该是不同语境不同背景下的交流融合,结果成了互相针对但却毫无意义的概念骂战,这不仅对各位音乐人来说是可悲的事,对他们努力制作出来的歌曲来说,也同样可悲。

在剥除了音乐性和大众性这两层皮后,《全能星战》还非常扣题的强化了他的竞技性。比如实时更新选手排名,让你一直担心名次,还有量化每个人的票数,让你在心里默默计算差距,这都是提高每个人竞争意识的策略。《我是歌手》怎么做的呢,不是打分而是让观众选择,而且最终的结果也是只告诉排名,而弱化票数的概念——这其实是在弱化选手的心理差距,想象一下告诉你落后别人一名和落后别人 300 票,感觉能一样么?所以可以想象,《我是歌手》选手的心理负担比不幸参加《全能星战》的选手小很多,而且这种赛制会让你只关注音乐性本身,如何让观众喜欢,所以歌手会全力准备,然后一次释放,比完后会很放松等宣布个结果,而《全能星战》比赛就是战场,要预先躲避别的制作人可能的攻击点,然后还有想制作人责问你你要怎么回答,那还能有心思全部放到音乐上?两个节目一个享受音乐,一个“享受”比赛,差大了。

从产品经理角度怎么看

通过这两集的观察,假如从一个产品经理的视角出发,《全能星战》是一个设计非常失败的产品,他的失败根源于所传达的消极的价值观。我之后会抵制这个节目,因为我不想看到喜欢的歌手和制作人在上面遭罪。如果各位朋友还会继续看那么我希望你们能看清楚其中好的和坏的东西,不要受它的影响,比如你完全可以跳过制作人评论的部分(我不要,这才是节目精华好么?)。不过虽说这种按音乐类型来划分的模式为制作人的争吵埋下了伏笔(可以预见今后几期肯定还会有这种争吵),但也不是说这是不对的,老罗在第一集里面说过一句话“把歌唱好也不是,更重要的是突破自己,这个节目也可以是个学习的平台吸引大家,吸引歌手来突破自己。”第二集我记得某个制作人说了完全相反的话“你是一个职业歌手,你不是来学习的”这两种相比,我更倾向于老锣的观点,如果大家都能抱着学习,而不是装砖家的心态,那么不论对音乐和大众来说都能提供更好的体验,这是《全能星战》可以采取的而且能避免没有意义纷争的积极的价值观。

另外,我想奉劝一下内地的音乐制作人不要那么低级好么,虽然说国内文化评论界确实自古有“假大空”传统,文锅过去了,论战技巧还一直保留,金武林(这位制作人是唯一一个看《星战》前不知道的制作人)讽刺张韶涵漂亮唱歌不行说下次得带墨镜,结果第二集还真带了,有这么做作的么,评价别人形式大于内容,自己也用形式完美的诠释了自己的 B 格。还有就是拉帮结派,讽刺老锣“你们外国人”,这种说法很没水准,翻译成本土语境,你能说南方人跟北方人怎样么?中国当代流行音乐本来就落后于世界,有老锣这种愿意投身中国民族音乐的人还划清界限,这么短视和”中国式”处理问题哲学,内地的音乐还可能发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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